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穗人社发〔2019〕19号)提出:由企业以企校双师带徒、 工学交替方式对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员工开展的中、高级技能培训。
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目标
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大力促进我市企业 技能人才的培养,提升技能人才素质。培养的重点以符合企业 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2019年全市至少完成4000 新型学徒的培训。2021年起逐步加大培养力度。
这些问题要知道
1、有哪些企业可以申领?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均可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应与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机构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合作协议并向企业注册(登记)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备案材料,申报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
2、哪些岗位人员可以参加培训?
企业可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依法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技能岗位人员签订培养协议,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技能训练。对于中途离职的学徒,应于学徒办理离职手续后15天内报告至原备案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培养期限
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4、培养内容
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
5、培养模式
新型学徒制培养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办学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年检合格,具备与企业技能岗位培训能力相适应的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均可承担培养任务,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具体的培养任务,由企业主导确定,企业和培训机构共同承担。
6、考核评价
学徒培训期满,企业和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学徒培养方案确定的考核评价内容进行考核评价,作出评价结果。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
7、补贴政策
*根据工种等级和耗材情况不同,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4000-8500元;
*劳动者获得相应证书的,可获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
注: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备案、资金预支、完成培训后的支付。备案通过通过评估列入培训计划的,可按相应补贴标准的20%预支补贴资金。
9、申请补贴条件及材料
企业申领学徒培训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
1、学徒培训项目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2、企业和培训机构合作按相关要求实施学徒培训;
3、学徒按规定进行评价考核合格。
企业申请学徒培训补贴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学徒名册表(含编号)及复印件;
2、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3、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