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者,均可报考。
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考试题型:理论知识考试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或填空题;技能考核包括案例题、论述题、模拟操作题。
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技能等级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采用机考的方式。